1.引言
在城鎮給水處理中,通常采用投加化學藥劑(例如Cl2, ClO2, 或者O3等)的消毒方法。近些年來,研究人員發現在這些傳統的化學藥劑消毒過程中,會產生一些有害的消毒副產物(DBPs),如THM,HAA,以及 HBr 等。由于紫外線消毒不需要往水中投加任何化學物質,并且可以滅活一些傳統化學藥劑不能殺死的有害微生物,如隱性孢子菌(cryptosporidium )和藍氏賈地鞭毛蟲(Giardia lamblia)等[1,2,3,4],因此紫外線消毒受到了特別的重視。目前在北美和歐洲,紫外線消毒技術及其應用是一個十分活躍的研究領域,并且有越 來越多的城鎮給水廠采用了紫外線消毒措施。本文擬對紫外線消毒技術在給水處理中應用的發展歷史及應用現狀作一簡單介紹。
2.紫外線消毒的發展歷史
大約在1個多世紀以前,人們就開始了對紫外線消毒機理和應用的研究。早在1877年,Downs 和 Blunt 第一次報道了關于太陽光輻射可以殺滅培養基中細菌的特性,這也揭開了人們對紫外線消毒研究和應用的序幕[5]。但是,早期的研究和應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 紫外線消毒硬件設施生產技術的局限,這主要體現在紫外燈、鎮流器、紫外感應器(UV sensor)等生產技術領域。下面對紫外線消毒技術發展過程中有重要意義的發明、發現和應用作一簡單回顧。
1901年,汞燈開始被用作人造 紫外光源;1903年,Bernard 和 Morgan 發現了對生物最敏感的紫外光主要集中在波長250 nm 左右的區域內,Bang在1905年也報道了同樣的現象[5]。1904年,Kuch 造出了第一個石英紫外燈[6]。1906年,石英開始大量被用于紫外燈生產和研究領域;1910年,在法國馬賽市(Marseilles),紫外線消毒系 統第一次被用于城市給水處理的生產實踐中,日處理能力為200 m3/d;之后(約1911年),轎車托運法國里昂市(Rouen)一個地下水源水廠也采用了紫外線消毒[7]。1916年,美國建設了第一個紫外線消毒系統,用 于肯塔基州亨德森市(Henderson)12,000居民的生活用水消毒;然后在隨后的幾年內(1923~1928年),在俄亥俄州伯利亞市 (Berea)、肯薩斯州霍爾頓市(Horton)、俄亥俄州匹茲堡市(Perrysburg)等地也陸續采用了紫外線消毒技術[6]。1929 年,Gates 對紫外線消毒的機理做了深入地研究,并第一次確立了細菌的滅活[①]與核酸對紫外線的吸收之間的聯系[7]。從1887年到1930年可以劃為紫外線給水 消毒發展的第一個階段,在這個階段,紫外線消毒系統的生產技術有了初步的發展,人們對消毒機理有了基本的認識,同時紫外線消毒技術已經開始被應用于生產實 踐。
20世紀30年代中后期,紫外線消毒的研究和應用出現了一次低谷,這主要是由于紫外燈的壽命、設備的操作和維護以及消毒處理效率和成本等 問題造成的。在此期間,大部分水廠都采用了技術相對成熟、操作簡單、效益較好的氯消毒取代了紫外線消毒。1938年,美國Westinghouse Electric 公司展出了第一個熒光氣體放電管狀紫外燈(簡稱“熒光燈”),至此紫外燈的壽命和輸出功率得到了逐步的提高。20世紀40年代,紫外燈及鎮流器的生產技術 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這為以后紫外線消毒技術的使用和推廣奠定了基礎[8]。
20世紀50年代,由于一些化學藥劑消毒副產物的發現以及在紫外 燈及相關設備生產技術的不斷提高,紫外線消毒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又得到了全面的重視。特別是在歐洲,紫外線消毒技術再次被廣泛應用于城鎮給水處理之中。 1955年,瑞士和奧地利開始采用紫外線給水消毒技術,到了1985年這兩個國家分別大約有500和600個紫外線消毒設施已經投入使用[7]。另外,比 利時、挪威和荷蘭也分別在1957年、1975年和1980年開始在城市給水中投入使用紫外線消毒技術(值得一提的是,比利時1957年建設的紫外線消毒 系統至今仍然在運轉)。到1996年為止,歐洲大約有2,000多個飲用水處理設施采用了紫外線消毒系統[7,9]。雖然紫外線給水消毒技術在歐洲已經得 到了較為廣泛的應用,但是在1989年美國環境保護署(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簡稱“USEPA”)頒布的地表水處理條例(Surface Water Treatment Rule,簡稱“SWTR”)中,紫外線消毒技術仍然被認為不能有效滅活水中藍氏賈第鞭毛蟲(Giardia lamblia)、隱性孢子菌(Cryptosporidium parvum)等水中有害病原菌,因此在美國仍然沒有得到重視。從1990年,美國水工業協會(AWWA)以及美國水工業研究基金會(AWWARF)才開 始投入大量資金對紫外線消毒技術展開全面系統的研究。這段時期(從20世紀5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可以看作是紫外線給水消毒發展的第二個階段。在該階 段,紫外線給水消毒技術又重新被重視起來,并且在歐洲開始被廣泛應用于城市給水消毒中。另外,在該時期紫外燈及相關系統設備生產技術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大 量企業開始涉足于紫外線消毒系統的生產、安裝以及配套服務的商業活動中。
1998~2000年期間,大量的研究發現紫外線消毒技術對 Cryptosporidium和Giardia有很好的滅活效果[1,2,10,11]。同時在2000年USEPA頒布的地下水消毒條例 (Groundwater Disinfection Rule, 簡稱“GWDR”)正式提到,對于殺活傳統消毒方法不能有效控制的有害病原微生物,紫外線消毒技術是******選擇之一[12]。1999年,國際紫外線協會 (International Ultraviolet Association,簡稱“IUVA”)成立,在國際上進一步促進了紫外線在各領域中應用技術的研究和交流。2002年,USEPA頒布的增強地表水 處理條例草案(Long Term 2 Enhanced Surface Water Treatment Rule,簡稱“LT2ESWTR”)以及消毒劑及消毒副產物條例草案(Stage 2 Disinfectants and Disinfection Byproducts Rule,簡稱“Stage 2 D/DBPR”)中,紫外線消毒技術被給予了特別的重視,被認為是取代傳統消毒技術的最重要、最有效和最可行的消毒技術之一。另外在20世紀90年代末, 歐洲各國也頒布了一些有關紫外線給水消毒的規定和標準。從1998年開始,對紫外線消毒的重大發現以及IUVA的成立標志著紫外線給水消毒的應用和研究又 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從上面的發展過程可以看出,雖然早在100多年前人們就開始了對紫外線消毒技術的研究和應用,但是真正的重視和廣泛的應 用的時間卻并不長。在1998年以前,世界上紫外線消毒技術在城市給水處理中的應用主要集中在處理能力小于200 m3/h的中小型水廠。1998年以后,由于在紫外線消毒技術領域的一些突破性研究成果的發表,紫外線消毒技術才開始應用于一些大規模的城市給水處理之 中。例如在1998~1999年間,芬蘭赫爾辛基市(Helsinki)的Vanhakaupunki和Pitk?koski給水廠分別進行了改建,增加 了紫外線消毒系統,總處理能力約為12,000 m3/h[13];加拿大埃德蒙頓市(Edmonton)EL Smith 給水廠在2002年左右也安裝了紫外線消毒設施,日處理能力為15,000 m3/h[14]。
?
3.紫外線消毒技術的應用現狀
?
3.1 紫外線消毒系統的經濟指標及處理效果
經 過近100多年的發展,紫外線消毒系統設備(包括紫外燈、鎮流器、紫外感應器、燈管清洗裝置及反應器控制系統等)的生產技術有了很大的提高。這大大的降低 了紫外線消毒系統的運行費用,提高了其運行的穩定性,為紫外線消毒技術的廣泛應用提供了前提條件。根據Malley的研究,每1m3/d設計處理能力的紫 外線消毒系統建設費用約為10~20美元,每處理1立方米進水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約為0.002~0.007美元;低壓紫外燈消毒系統適用于小型給水處理 設施,中壓紫外燈消毒系統對于處理能力高于8,000 m3/d的給水處理設施更適合[15]。對于不同規模的紫外燈給水消毒系統,其建設費用和運行管理費用的構成比例是不同的。由表1可以看出,日處理能力越 大的系統,紫外燈系統設備費在建設費用中所占的比例越小,而電費在運行管理費用中的比例卻越大[16]。與其他類似水處理技術相比較,紫外線消毒具有投資 較少、操作簡單、占地面積小、處理效果較好等優點。
另外,近年來對紫外線消毒性能的大量研究表明紫外線對水中一些頑固的有害微生物,如隱性孢 子菌(Cryptosporidium)、藍氏賈地鞭毛蟲(Giardia lamblia)、軍團菌(Legionella pneumophila)、沙門氏菌(Salmonella spp.)等,具有良好的滅活效果 [2,4,17,18,19];另外還可以將水中的一些難分解有機污染物,如腐殖酸、MTBE、TCE、NDMA以及TNT等,氧化分解為簡單產物水、二 氧化碳等[20,21,22,23]。
3.2 各國對紫外線給水消毒處理的規定及應用
紫外線消毒技術的這些優點徹底改變了以前人們對其的看法,成為備受世界各國廣泛關注的一種給水消毒技術。下面就簡單列舉一些國家或地區目前應用紫外線給水消毒技術的情況及有關規定。
美國
如上文所述,為了提高生活用水安全,減少水中有害微生物及消毒副產物,美國在2002年頒布了增強地表水處理條例草案(Long Term 2 Enhanced Surface Water Treatment Rule,簡稱“LT2ESWTR”)以及消毒劑及消毒副產物條例草案(Stage 2 Disinfectants and Disinfection Byproducts Rule,簡稱“Stage 2 D/DBPR”)。LT2ESWTR適用于所有受地表水直接影響的地表或地下水源公共給水系統(Public Water Systems)。同時,為了保證紫外線消毒系統的處理效果,USEPA針對Giardia、Cryptosporidium和病毒的去除效率規定了消毒 系統中應達到的最小紫外線通量的要求。
1.對于過濾系統,在滿足IESWTR和LT1ESWTR的基礎上,需額外達到的去除率;
2.對于非過濾系統,至少需達到的去除率;
3.運行年度均值(Running Annual Averages);
4.消毒副產物最高允許的濃度水平(Maximum Contaminant Levels);
5.個別監測點運行年均值(Locational Running Annual Averages);
6.Stage 2分Stage 2A和2B兩個階段實施;Stage 2實施時,Stage 1的條件也必須同時滿足。
Stage 2 D/DBPR主要針對那些應用化學藥劑消毒的或者水中含有殘留消毒劑的地表或地下水源公有給水系統(community water systems)或永久性私有給水系統(nontransient noncommunity water systems),分Stage 2A和2B兩個階段實施。Stage 1只是規定了在每個運行年度各監測點消毒副產物的總平均值最高濃度標準,也就是說允許個別監測點處的消毒副產物濃度高于規定值。但是對于Stage 2來說,它不僅要求每個運行年度總的消毒副產物濃度水平不得超過Stage 1所規定的最高值,而且還限制了各個監測點處的副產物濃度的最高值水平。由于紫外線消毒過程中,并不需要向水中加入任何化學藥劑,因此不存在出水中含有殘 留消毒劑的問題。另外,在目前的大量研究中,還沒有發現紫外線消毒過程可以產生有害的消毒副產物。因此,Stage 2對消毒副產物及殘留消毒劑濃度嚴格的要求,使得紫外線消毒技術在美國成為備受關注的一種給水處理技術,并且已有多家水處理廠(>800家)改擴建 或新建了紫外線消毒系統。特別是近5年來,紫外線消毒技術正逐漸開始應用于一些大型的給水處理廠。據2000年美國環境保護署的一項調查報告,美國正在建 設幾個大型的紫外線給水消毒系統[24]。另外,在美國紫外線消毒技術還被廣泛的應用于污水廠二級處理出水的消毒。
歐洲
在歐洲, 紫外線在給水消毒中的應用具有較長的歷史,因此經驗比較豐富。在1996~1997年間,奧地利和德國分別頒布了關于紫外線給水消毒的有關規定(奧地 利:?Norm M5873;德國:DVGW Standard W 294)。它們都規定了紫外線給水消毒系統的一些特點,并給出了關于消毒系統運行測試和檢測的程序和方法。與此同時,在維也納(Vienna)和波恩 (Bonn)分別建立了設計處理能力為400和3,000m3/h的紫外線給水消毒系統處理效果的測試基地,在這些試驗基地可以進行不同操作條件下的生物 劑量試驗(Biodosimetry)[9,25]。根據規定(?Norm M5873 和 DVGW Standard W 294),給水廠紫外線消毒系統的測試和鑒定工作須在這些測試基地完成。總的來看,歐洲各國對紫外線消毒的一些規定比較類似。下面以DVGW Standard W 294為例簡單介紹一下這些規定的內容。
DVGW Standard W 294針對紫外線給水消毒系統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內容的規定:
支 持材料:主要包括關于紫外燈、燈罩和紫外感應器的詳細材料以及紫外消毒系統的裝配安裝、操作運行、反應器清洗的程序和方法等。例如,材料中必須說明紫外燈 的類型、操作電源及輸出的紫外波普;如果是采用多波長的紫外燈,其紫外光波長必須大部分集中在240~290 nm的范圍內;對于燈罩,必須得指出燈罩的材料、尺寸及紫外透射波普等;而對于紫外感應器,應說明其適用波長區間、測量范圍、測量誤差、影響因素、重新校 正的要求及周期等。
紫外感應器:紫外感應器的尺寸大小、性能特點、感應器探測孔以及石英窗等都必須符合規定標準。每個紫外線消毒反應器必須至少 安裝一個在線紫外感應器,能夠實時監測反應器中紫外燈的輸出功率,同時還需要另外一個紫外感應器作為參照來驗證在線感應器的輸出值。如果發現它們輸出值之 間的誤差超出允許范圍,那么在線紫外感應器可能需要清洗、校正或者更換。每隔15個月,這些紫外感應器需要重新測試和校正一次。另外,感應器與被檢測紫外 燈之間的距離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感應器對紫外燈輸出功率的改變的敏感度與對進水紫外透射度(UVT)的敏感度基本一致。
操作控制:要求必須連續 不間斷地對進水流量、紫外感應器輸出結果以及相應的輸出紫外通量進行監測。反應器中的輸出紫外通量必須要高于為保證給水消毒安全由生物劑量試驗得出的最低 紫外通量。另外,還應有突發事件(如,燈管破裂或輸出紫外通量低于安全值等)的安全保護措施及報警機制等。
消毒效果測試(生物劑量試 驗):DVGW Standard W 294 規定紫外線消毒的最小輸出紫外通量為40 mJ/cm2,由生物劑量試驗法測定反應器的輸出紫外通量,并選定Bacillus Subtilis 孢子作為實驗過程中的目標微生物。最小輸出紫外通量可以通過降低紫外燈功率(降低約30%)或者增加進水對紫外線的吸光度(增加約20%)來確定。另外, 試驗方法、設備規格以及試驗條件等都作了具體的規定。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歐洲至少有2000多套紫外線消毒系統被用于城市給水消毒,大部分的 處理能力都不超過1000m3/h,但是近年來也有一些大型的紫外線給水消毒系統開始投入建設和使用。總的來看,紫外線技術在歐洲國家主要應用于城市給 水、桶/瓶裝水以及商業和景觀用水等的消毒處理中,只有個別應用于污水消毒處理。
其他國家或地區
隨歐洲和美國之后,加拿大、澳大 利亞、新西蘭、新加坡、日本以及臺灣等國家和地區也紛紛展開了對紫外線消毒技術的研究和應用。目前,加拿大安大略省(Ontario)及魁北克省 (Quebec)正在制定新的城市給水處理標準。這些新的標準參考了美國LT2ESWTR及德國DVGW Standard W 294的相關內容,對紫外線消毒系統的設計安裝、運行測試、管理維護等方面都作了詳細規定[26]。2000年新西蘭頒布了其最新版的生活應用水標準 (New Zealand Drinking Water Standards),加強了對水中Cryptosporidium和Giardia的去除率的要求,使得紫外消毒技術得到了進一步的重視。在新西蘭,大 部分(約90%)的紫外線給水消毒設施用于服務人口為1000~1500人左右的城鎮小型給水處理廠[27]。2004年澳大利亞頒布的最新國家飲用水指 導方針(Australian Drinking Water Guidelines)中也對紫外線給水消毒技術與其他同類處理技術(氯、氯胺、二氧化氯、臭氧消毒等)進行了分析對比(如表5所示),認為紫外線是比較 適合中小規模城市給水處理的一種消毒技術[28]。
?
4.目前存在的問題
紫外線給水消毒技術的最大缺點就是出水中沒有殘余消毒能力。也就是說,紫外線消毒對出水受到的二次污 染或者出水中的微生物通過自我修復機制對被紫外線破環的DNA或RNA進行修復等無能為力。目前在紫外線給水消毒中,常采用的方法是在紫外線消毒流程之后 再加入適量氯胺等消毒劑以保持給水管網中的殘余消毒量。紫外線消毒對進水水質要求較高,如果進水水質差的話,不僅消毒效果將受到重大威脅,而且紫外燈系統 的工作周期和壽命也要受到影響,可能會出現消毒不完全或紫外燈(燈罩)結垢、破裂等問題。由于目前給水消毒中應用的主要是水銀紫外燈,因此如果燈管破裂水 銀外漏,也可能會對給水安全造成威脅。對消毒反應器中的輸出紫外通量的檢測也是一個影響紫外線給水消毒的重要問題。從上文中各國的規定可以看到,目前主要 采用生物計量法來檢測反應器中的輸出紫外通量,然而這樣的實驗操作復雜并且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得到結果,不能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更不能實現在線實時監 控。另外,目前還沒有一個系統全面的關于紫外線給水消毒方面的設計規范和標準。
?